关于5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9   点击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一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现将5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达拉特旗白泥井镇七份子村杨二壕村主任倪瑞华等人违反规定擅自放行外省返乡人员的问题。 2020年2月3日晚6时左右,达旗白泥井镇七份子村杨二壕堵卡点值班人员村主任倪瑞华、村委委员高光在未请示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放行陕西省横山县返乡人员张某某等4人到六份子社探亲。2020年2月4日,经白泥井镇党委研究,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倪瑞华、高光两名同志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包村领导王军同志、七份子村支部书记田茂同志全镇范围通报批评。

   2.乌审旗鸿鹄传媒公司职工巴雅日图肆意损坏居民小区疫情警示牌等设施的问题。 2020年1月31日1时许,乌审旗鸿鹄传媒公司(旗属国有企业)职工巴雅日图(中共党员)酒后肆意将嘎鲁图镇南丁小区北门设立的疫情期间限制人员出入的网片、悬挂的告知警示牌及部分门禁设施损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乌审旗公安局给予巴雅日图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2020年2月2日,经乌审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巴雅日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关于东胜区天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王占武、建设街道居民党员王磊泄露防控工作信息的问题。 经查,东胜区天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王占武、建设街道居民党员王磊,将疫情排查相关人员信息发送至微信群,造成涉密信息在东胜区范围内微信群大面积转发,致使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侵犯他人隐私,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王磊被东胜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2月4日,东胜区监委给予王占武政务警告处分;东胜区纪委给予王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东胜区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5名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组织处理。

   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棋盘井分公司副总经理越祖峰不配合小区疫情防控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2月1日18时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棋盘井分公司副总经理越祖峰驾车回家通过棋盘井镇鑫通汇景园小区北门时,不服从小区防疫值班人员管理,未进行信息登记直接通过堵卡点。越祖峰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命令,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月3日,鄂托克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越祖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达拉特旗白塔街道等4个街道对部分小区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2020年2月1日晚上,达旗纪委监督检查组深入白塔街道、西园街道、工业街道、锡尼街道四个街道21个居民小区发现,部分居民小区夜间存在无人值守,对出入车辆和人员未按规定进行问询登记、居民小区双向通道仍然开放、隔挡设施不到位等问题。2月2日,达旗纪委对白塔街道、西园街道、工业街道、锡尼街道四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全旗范围内通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召南社区书记赵玉莲、主任朱小玲,腾达社区书记郝万军、主任王春艳,兴盛园社区书记靳苗、主任李海霞,白塔社区书记张慧萍、主任倪媛,和平社区主任高海燕,迎宾社区主任杜威娜,文苑社区主任魏晓琴,蒙达社区主任杨慧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四个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五起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动真碰硬、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