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

高载能产业发展汇报材料

  • 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 发布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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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我市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坚决扛牢能源保供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建设世界一流的能源产业,现就相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

鄂尔多斯市得益于地域优势,具有优质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此外,我市地域广阔,沙地沙漠广袤,有大量尚未利用土地以及采煤沉陷区、复垦区和矿区排土场,具备建设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基地的优越条件。全市新能源开发可利用土地面积约3.7万平方公里,具备规模化开发1.4亿千瓦新能源装机的土地资源潜力,其中光伏装机规模在1亿千瓦以上、风电装机规模在0.4亿千瓦以上。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共批复新能源规模5797万千瓦,2022年底建成可再生能源装机620万千瓦,其中光伏规模339万千瓦,风电规模205万千瓦,水电规模76万千瓦。预计到2025年底,鄂尔多斯市新能源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的50%以上。预计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

(一)全力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一是确保第一批大基地(280万千瓦)建成并网。目前,蒙西昭沂直流外送涉及我市的80万千瓦风光项目已完成并网,蒙西基地库布其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已建成,正在进行调试,预计11月并网发电。二是加快推进第二批大基地(800万千瓦)建设。鄂前旗蒙西采煤沉陷区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准旗库布齐沙漠基地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均已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建成并网。三是推动沙戈荒大基地建设。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配套1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和400万千瓦支撑性煤电项目,其中100万光伏先导工程正在施工,计划年底前建成并网。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配套1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和400万千瓦支撑性煤电项目,其中100万千瓦光伏先导工程计划于10月底开工建设。

(二)促进新能源外送及本地消纳。2023年1-8月,本地消纳(蒙西电网内)可再生能源65.55亿千瓦时,其中风力发电32.77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35.77亿千瓦时、水力发电12.41亿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631亿千瓦时的比重为10.4%。外送新能源电量15.4亿千瓦时(送山东省消纳)。

二、自备电厂建设运行基本情况

目前,鄂尔多斯市共有自备电厂26家,总装机520万千瓦,占全市火电总装机的14.9%。其中达拉特旗5家,总装机237.5万千瓦;东胜区1家,总装机6万千瓦;鄂托克旗7家,总装机377.95万千瓦;杭锦旗3家,总装机25.2万千瓦;乌审旗3家,总装机38.7万千瓦;伊金霍洛旗5家,总装机37.2万千瓦;准格尔旗2家,总装机11.2万千瓦。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一)本地消纳新能源发展空间有限。按照自治区现有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政策,仅允许增量负荷绿色供电,对存量负荷没有出台绿电替代的相关政策,鄂尔多斯市现有的神华煤制油、达旗蒙泰电解铝、汇能煤制气等高能耗项目无法开展新能源替代工程,且受能耗双控、“双碳”等政策的限制,全市新增高用电项目较少,发展本地消纳的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空间受限。

(二)新能源与用电负荷存在资源错配。鄂尔多斯市风光资源富集区与用电负荷高的地区存在资源错配,有风光资源的地区用电负荷不足,用电负荷大的地区缺少风光资源,绿电直供的难度大,如杭锦旗风光资源丰富,但用电负荷不足;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用电负荷较大,但可用于风光资源的土地匮乏。

(三)绿电交易政策尚不清晰。目前,蒙西地区绿电交易政策尚未出台,现有上海庙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2条电力外送通道配送的新能源绿电价格尚未确定,绿证交易体系尚未建立,导致无法为有意愿购买绿色电力的用户提供交易平台,不利于引导全社会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共识与行动;无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

‏下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对照我局相关任务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推动能源多元化发展。加快形成多能互补、综合利用的发展格局,稳定煤炭生产供应,控制总量、兜住底线,提升油气供应能力,充分利用荒漠化治理区、采煤沉陷复垦区,加大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构建高比例消纳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清洁能源供应基地。二是提升能源供给质量。以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为责任,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能源转型带动产业升级,努力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能源行业能级水平。三是全力强化科技应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现能源产业能级持续提升;聚焦创建国家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示范区,推动资源勘查、规划开发、开采利用、生态保护等协调发展。